第71章 珍珠、宝石、贵金属及其制品 HS编码大全
《进出口税则》第71章 · 隶属第14类 珍珠、宝石、贵金属及制品 · 共 18 个品目、126 条10位商品编码。
品目号即编码前4位(如 7101),点击任一品目查看其下全部编码与税率。
第71章下的全部品目
7101
其他未分级,未加工的养殖珍珠
16 条编码
7102
非工业用其他钻石
5 条编码
7103
经其他加工的红宝石,蓝宝石,祖母绿
7 条编码
7104
金刚石窗口材料,包括曲面金刚石窗口材料,或具
10 条编码
7105
其他天然或合成宝石或半宝石粉末
3 条编码
7106
钨含量≥80%的钨掺银合金制(银含量≥2%)
12 条编码
7107
异型复合接点带(表面粗糙度Ra≤0.1微米、
3 条编码
7108
货币用未锻造金(包括镀铂的金)
4 条编码
7109
以贱金属或银为底的包金材料,加工程度未超过半
1 条编码
7110
未锻造或粉末状铱、锇、钌
12 条编码
7111
以贱金属,银或金为底的包铂材料,加工程度未超
1 条编码
7112
铂含量在3%以上的其他含有铂或铂化合物的废碎
11 条编码
7113
镶嵌濒危物种制品以贱金属为底的包贵金属制首饰
16 条编码
7114
镶嵌濒危物种制品的金银器及零件
10 条编码
7115
其他工业、实验室用贵或包贵金制品
6 条编码
7116
天然或养殖珍珠制品
2 条编码
7117
贱金属制袖扣、饰扣
3 条编码
7118
非法定货币的硬币(金币除外)
4 条编码
归类提示:商品归类以海关总署《进出口税则》及归类决定为准。办理进出口权、报关单位备案可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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